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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国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预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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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0]192号)和《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关于开展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建管函[2012]34号)等规定,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承担全国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为进一步掌握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需求情况,便于制定2013年度培训计划和方便学员合理安排培训,现组织开展预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预报名对象
    1、注册有效期(有效期为三年)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届满的注册建造师;
    2、所有逾期(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满三年及以上)申请初始注册的一级建造师。
    二、  报名工作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认真填写《2013年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预报名表》(见附件)并传至规定的邮箱。
    2、此次报名为预报名。根据此次预报名情况,我们将制定2013年培训计划(明确办班时间及地点),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3、根据我们的培训计划,已预报名的需要再次进行网络报名和确认。
    三、  收费标准
    1、培训费2520元/人,教材及资料费150元/人,两项合计2670元/人。
    2、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  成绩评定及发证
    继续教育成绩合格的条件:学习测试成绩合格、考勤合格。
    培训测试采用书面考试和提交论文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测试成绩为100分制,其中书面考试占60%,论文报告占40%,60分及以上为合格。测试成绩为不合格的允许补考一次。
    培训期间无故缺勤累计超过总课时数的20%或培训期间有重大违纪行为的,考勤成绩为不合格。学员因特殊情况请假的,缺课内容在以后培训班中补足。
    继续教育成绩合格者,将发放由住建部统一印制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五、  联系方式
    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1、报名
    马宇老师   027-82828645(兼传真) 
    QQ群:260629918(仅针对企业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负责人)
    邮  箱:cjwrczx@163.com
    2、咨询
    张先员老师   027-828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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